胡印斌《中國青年報》(2014年09月10日02版)
  日前,浙江台州玉環縣委嚴厲查處公職人員參與村級分紅、侵占群眾利益的“啃農”行為。截至8月底,全縣共有557名公職人員清退村級分紅款564萬元,並全部交還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基層幹部群眾建議,鑒於類似行為在國內的多發性,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專項清查。(《新華每日電訊》9月9日)
  分了不該分的紅利,拿了不該拿的利益,不能糊裡糊塗地“下不為例”,而是堅決要求其“吐出來”,這不僅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對於公職人員而言也是一次深刻教訓。農民利益、涉農資金不是能隨便擠占乃至搶奪的“唐僧肉”,公權力理應有明確的行為邊界,不得隨意逾越。
  不過,一個縣居然就有500多名公職人員在村集體分紅,這也從一個側面表明“啃農”的普遍與猖獗。值得追問的是,大批公職人員為何能順利參與村級分紅,又該如何斬斷公職人員的“啃農”之手。
  參與分紅的公職人員大多與村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或者本人曾在村裡生活,但戶籍已遷出;或者來自權力部門,屬於村裡需要維持的“關係戶”;還有一種情形,則是將戶籍又遷回村裡的公職人員,等等——其目的均在於獲取額外利益。而之所以能順利參與分紅,大抵又不外乎兩種情形。
  其一,握有一定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往往令村集體難以拒絕其分紅訴求。以玉環縣垟青社區為例,從中領取分紅的197名公職人員,涉及縣級機關、教育、衛生、金融、電力等多家單位,這些單位個個都有著“合法的加害權”,村集體顯然缺乏與之抗衡的底氣。
  其二,一些村集體在財務管理方面缺乏公開,也使得集體資金往往有可能被部分村幹部用來交好公職人員,甚至直接表現為利益輸送、權錢交易——村幹部和領錢的公務員都心照不宣,“啃”的只是老百姓的錢袋子。而這樣的交易,損害的不僅是農民利益,還有公權力機構的權威和公信力。
  因此,若想徹底斬斷伸向農民利益的黑手,眼下的清退只是階段性的治標之舉,畢竟,一時的清退並沒有真正觸及病根,難保不會死灰復燃,真正的治本之策仍在於約束公權力。一方面,公職人員本來就不該“領完工資拿分紅”,隨意伸手無非還是因為權力缺乏邊界且懲治乏力。有必要強化公職人員的行為規範,不得以權謀利、以權謀私,乃至濫用權力要挾民眾。
  另一方面,這也暴露出村集體在財務管理制度上的隨意性。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很多村集體資金雄厚,但依然沿襲了以往的粗放管理,這就給部分村幹部提供了亂作為的空間。對此,除了嚴明財經制度,強化審計約束之外,還應儘快實現財務公開,接受村民監督,確保資金不被濫用。
  管好農村集體的資金,不僅關係到農民利益不被侵害,更關乎現代政府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無論是被動的“啃農”,還是主動的“啃農”,其所傷害的都是這個社會的公共利益,不可不察。
  漫畫:徐簡  (原標題:拔掉公職人員“啃農”之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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