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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說虎毒不食子,父親與孩子本應是世上最親密的關係。而今年53歲的達州男子蔣某,卻雇凶殺害了自己的兒子。蔣某說,他因不堪兒子的長期毆打,且懷疑兒子與其母關係不正常,懷恨在心才心生惡念。
  昨日,記者從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開庭審理了此案,最終蔣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起因

  長期被兒毆打父親決心殺兒
  達州男子蔣某今年53歲,身患殘疾,眼睛幾乎看不見,與妻子租住在達州市內某出租屋中。蔣某的兒子張某幾年前因搶劫罪入獄,2011年刑滿釋放。回到家中的張某沒有生活來源,便經常向父親要錢。但無奈家中貧窮,蔣某並沒有能力負擔兒子三天兩頭的“伸手討要”。“沒錢給他,他就打我,還把我趕出家門,我只有在外面租房居住。”由於眼睛不方便,面對兒子的暴力相向,蔣某隻能忍氣吞聲。
  除了被多次毆打,蔣某還懷疑兒子與自己智障的妻子有不正常行為。蔣某夫妻倆在外租住期間,張某曾將母親接走。蔣某的鄰居說,“蔣某曾告訴我,張某將母親接走後,母子倆睡在一起。蔣某當時還請求社區幫忙尋找妻子。”正因如此,蔣某心中對兒子的恨意更加深了一層。他決定,要殺死兒子。但由於眼睛看不見,兒子又身強力壯,蔣某便想到找人幫忙。
  殺子

  謊稱給兒相親 父親雇了幫凶
  一心想殺掉兒子的蔣某找到了熟人劉某和楊某,並把自己被兒子毆打等不幸遭遇講給他們聽,希望二人能幫助自己,並提出“事成之後”支付兩人報酬各5000元。財迷心竅的劉某和楊某同意了,三人便開始策劃如何“行動”。因劉某是大竹人,熟悉地理位置,三人便以介紹女朋友為由騙張某到大竹相親,並由楊某假扮女方的哥哥,然後在途中趁機殺死張某。
  2013年8月6日18時許,蔣某、劉某、楊某帶張某乘坐汽車從達州出發前往大竹縣城,四人在雙馬汽車站附近吃飯後,劉某謊稱前往目的地與女方會面,一行人往大竹縣朝陽鄉方向行走。次日凌晨1時許,當行至朝陽鄉竹園村附近休息時,劉某將張某摔倒在地,蔣某隨即湊上來拳擊其頭部,隨後三人一起撿地上石頭朝張某頭部、背部砸打,見張某沒有動彈,三人便逃離現場。逃離途中,蔣某擔心兒子沒死,又叫劉某和楊某返回現場確認。兩人返回發現張某仍在呼吸,又用石頭砸打張某頭部,確認張某死亡後才離開現場。
  法院判決

  因故意殺人罪父親被判無期
  之後,從此路過的吳某發現了張某的屍體,他隨即報警。2013年9月12日,蔣某、劉某、楊某被逮捕。2014年2月14日,達州市人民檢察院將三人以故意殺人罪向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蔣某、劉某、楊某在共同犯罪中,三人均積極實施殺人行為,共同造成張某死亡,應按照其所參與的犯罪分別處罰。鑒於本案系家庭糾紛引起,死者對引發本案有一定的責任,依法可對三人從輕處罰。
  最終,三人均被判刑,其中蔣某犯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劍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王華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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